各二级学院(部)、部门:
为进一步优化教学资源配置,充分发挥工作室的人才培养功能,根据学校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常纺院教字〔2024〕2号)要求,现就加强和规范工作室实践教学管理提出以下要求。
一、全面摸底排查
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,排查出符合学校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条规定范畴的工作室,填写《二级学院工作室清单》(详见附件1)。
二、强化规范管理
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条规定范畴的工作室负责人和团队成员,学习落实学校文件精神,填写《工作室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做好工作室研学实践课程新开课程工作,填写《工作室研学实践课程开设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3),提供完整的课程标准(附件4),为下学期开课做好准备。
三、工作要求
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各级、各类以“工作室”命名的场所情况,所有工作室均需填写附件1。二级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填写的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616办公室。
联系人:于俊
联系方式:学校企业微信
教务处
2024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