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作室实践教学管理的通知

发布者:徐舒发布时间:2024-04-12浏览次数:181

各二级学院(部)、部门:

为进一步优化教学资源配置,充分发挥工作室的人才培养功能,根据学校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常纺院教字〔2024〕2号)要求,现就加强和规范工作室实践教学管理提出以下要求。

一、全面摸底排查

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,排查出符合学校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条规定范畴的工作室,填写《二级学院工作室清单》(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强化规范管理

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第二条规定范畴的工作室负责人和团队成员,学习落实学校文件精神,填写《工作室申报表》(详见附件2),并做好工作室研学实践课程新开课程工作,填写《工作室研学实践课程开设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3),提供完整的课程标准(附件4),为下学期开课做好准备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各级、各类以“工作室”命名的场所情况,所有工作室均需填写附件1。二级学院于4月23日前将填写的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、附件4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616办公室。

联系人:于俊

联系方式:学校企业微信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务处

2024年4月12日

关于印发《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
附件1 二级学院工作室清单.xlsx

附件2 工作室申报表.docx

附件3 工作室研学实践课程开设申请表.docx

附件4 课程标准模板.docx


返回原图
/

 
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