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落实实验(实训)室安全准入制度,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及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按照学校《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》、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级新生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及考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教育与考试对象
2023级新生。
二、学习与考试方法
学生学习采用网络自学形式,考试采用网络在线考试。
学生通过手机APP“学习通”登录,进入学习界面。
学生进入学习界面后,选择课程“2023级《实验(实训)室安全教育(2023年10月)》”,在“章节”栏目中进行自学(共7个章节:第1章警钟长鸣!近年国内高校实验室安全典型事故、第2章《高校实验室安全手册》、第3章通识类、第4章机械电气类、第5章化学类、第6章特种设备类、第7章应急事故处理)。
学生自学完成后,完成“作业”栏目中的练习作业(允许重复练习、提交),90分及以上及格。
学生完成“作业”练习后,在“考试”栏目中进行在线考试。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为合格,每位学生有20次考试机会。
详细操作说明见附件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课程的章节学习、练习作业:2023年10月12日-2023年10月30日。
考试起止时间:2023年10月19日19:00-2023年10月31日。
学生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课程的考试。
四、其他
1.考试合格是学生进入实验(实训)室学习的必要条件,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实验(实训)室安全准入制度,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教育与考试,对学生学习考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或向教务处反馈。
2.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(实训)室安全工作,加强学生实验(实训)安全教育,以线下与线上平台结合的方式,开展安全教育宣传,开发符合专业与实验(实训)室特点的实训室安全教育课程,并组织学生学习与考试。
联系人:于俊,联系电话:86336054
教务处
2023年10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