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徐舒发布时间:2023-09-21浏览次数:646

各二级学院:

      2023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,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函》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学校实验室(含实训室、工作室)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。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中秋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和“管行业就要管安全、管业务就要管安全”的要求,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。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,抓源头、抓关键、抓瓶颈,做到底数清、责任明、管理实,以对学校、家庭、师生极端负责的态度,全方位守住实验室安全底线。

二、落实实验室开放审批及准入。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生在中秋国庆假期间开展教学、科研实验、实训的特点规律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。假期停止使用的实验室,要及时清查、封存好危化品,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等。确须开放的实验室,须履行报备审批手续,报教务处备案。要提高实验人员准入条件,全面掌握每间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情况,合理安排值守老师,尽量不安排高危险性实验及过夜实验。加强服务外包及维修人员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管理。

三、加强实验室安全督查检查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安全队伍建设,配备充足专职安全人员。要加大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巡查力度,落实安全检查、巡查责任,明确检查的内容、范围和要求。进入实验室须穿着实验服,按需佩戴护目镜、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,不得在实验室食宿。开展教学或科研实验时,指导教师须在场。实验室危险废物应按化学特性和危险特性进行分类收集、暂存并及时规范处置,严禁与生活垃圾等混装,严禁将废液直接排入下水道。

四、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宣传。各二级学院要按照“全员、全面、全程”的要求,加强师生特别是新入学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。根据学校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》要求,落实实验室准入机制,面向本单位师生员工,开展二级学院层级实验室专业性安全教育。完成专业性安全教育培训后,各二级学院应与实验室管理员(负责人)、使用实验室的教师签订《实训室安全责任书》,与学生(或其他使用实验室的人员)签订《实训室安全承诺书》。对于高风险的相关专业,要开设有学分的安全教育必修课或将安全教育课程纳入必修环节。通过宣传栏、标语横幅、电子屏、校园网、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宣传贯彻《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》,防范实验室火灾事故发生。

五、提升实验室安全应急及事故处置能力。各二级学院要科学周密制定应急预案,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,配齐配足应急人员、安全防护设施、器材物资和经费,确保应急功能完备、人员到位、装备齐全、响应及时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迅速采取有效措施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要及时将现场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进展按规定向学校报告,不得瞒报、谎报或迟报。同时,应将事故客观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学校保卫处、教务处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9月21日

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常纺院教字〔2022〕14号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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