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学校印发《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,对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,强化安全教育与准入做出了要求,为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二级学院要组织师生学习文件要求,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,加强宣传引导,增强师生的实训室安全意识。
二、二级学院要提高实训室安全精细化、科学化管理,提高安全管理的规范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按照《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做好本部门实训室分级工作,并于12月15日前将《实训室分级汇总表》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。
三、二级学院要按照《实训室安全分级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的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,落实好实训室安全信息门牌制作、应急预案的制订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完善、不同安全风险级别实训室的检查等工作。
四、二级学院要加强实训室安全教育,提升师生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,按照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明确相关人员职责,开展实训室的安全教育(包括二级学院层级专业性安全教育、实训室层级专业性安全教育)。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实训室的准入要求,组织二级学院层级专业性安全教育与考核、实训室层级专业性安全教育与考核。实训室管理员(负责人)核实进入实训室人员的准入资格。
五、教务处2022年10月组织了新入学学生的实训室通识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。教务处将把通识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反馈给各二级学院,考核成绩90分(含)以上合格,90分以下不合格。请各二级学院对90分以下的学生加强教育,并再次针对90分以下的学生自行组织通识教育考核,确保所有学生通识性教育全部考核合格。
六、请二级学院加强安全教育的台账管理,有关材料要留痕备查。
各二级学院在落实文件、开展工作中,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。联系人:于俊,电话:051986336054。
教务处
2022年12月5日
关于印发《实训室安全教育与准入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