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《关于报送2020—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1〕8号,附件1)要求,现就做好2020-2021学年数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统计时间范围
2020年9月1日-2021年8月31日
二、报送内容
请各二级学院填写基表三、基表七、综表二和实验室清单及使用情况表。本年度统计工作的报表表样及相关帮助文件见附件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二级学院认真阅读报送要求和填表说明,加强数据审核,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明确负责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的人员。
(二)请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9月22日前将各报表交至教务处1615室,联系人:于俊。
(三)所有报表纸质稿要求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教务处
2021年9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