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顶岗实习工作,分析不足,总结经验,提高学生实习质量,请各二级学院对照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〈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16〕3号)、学校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(常纺院教字〔2021〕14号)等文件要求,就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自查、总结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与总结内容(框架)要求
1.本部门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组织架构情况。
2.本部门制定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、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情况。
3.本部门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数据分析表(包括但不限于:按专业分析顶岗实习率、顶岗实习对口率等)。
4.顶岗实习管理方面:实习组织动员、实习安全教育、实习过程管理(学生日常联系、检查指导、校企双方主体责任落实、学生利益保障及学生实习安全等)、实习协议签订、实习资料与台账(见学校《学生实习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,第(三)点的要求)等情况。
5.是否存在明令禁止的行为,如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禁止行为,特别是以“校企合作”等名义违规收费,违规通过中介组织实习活动,安排学生从事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项目,安排学生在节假日实习、加班,实习岗位与学生所学专业不对口,实习报酬未准时足额支付等情况。
6.存在的问题与整改措施。
总结报告要求数据准确、图表结合。
二、工作要求
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对实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、总结,并将学生实习作为部门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。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及时处理,并做好化解工作,能立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;对自查中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列出问题清单,拿出整改措施,排出整改时间表,确保整改到位、长效措施落实到位。
三、材料报送
6月16日前,各二级学院将《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自查与总结报告》、《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安排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1)的纸质文档(部门负责人签字,加盖公章)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。电子文档请发送至86328297@qq.com。联系人:于俊;电话:86336054。
教务处
2021年6月11日